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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17-01-04 15:01:23

明建审批〔2017〕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闽建办许函〔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闽建办许函〔2016〕12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许函〔2016〕12号.pdf

建标造函[2016]20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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