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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交通建设行业‘十佳’监理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 2017-01-06 10:40:22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参与本市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理企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理服务水平,营造行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本市交通建设中做出更大成绩,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交通建设行业‘十佳’监理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凡在本市承接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本市监理企业和外省市在沪监理企业,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包含公路和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库)、港口、航道、桥梁、隧道等及其他配套工程。

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评选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从业自律公约,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二)企业管理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开拓创新能力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三)2016年度监理业绩良好。

(四)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合格。企业所监理的交通建设工程,近两年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优质工程等奖项。

(五)评选期及评审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年度不予参评:

1、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

2、项目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且监理单位负有一定责任的;

3、发生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质量事故的;

4、2016年度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含B级)以下;

5、在2016年度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信用评价中该企业参评的监理工程师评价结果为“信用较差或很差”;

6、其他诚信记录较差的。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报送,申报材料要求准确、详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需送交的申报材料:①纸质申报材料一份,A4幅纸装订成册,企业加盖公章;②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统一于2017年1月23日前报送至协会。

四、其他事项

1、各企业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荣誉的,经核实后,撤销其“十佳企业”称号,由协会发文在协会网站上通报,并取消参加下一次评选的资格。

2、本通知及相应表格可从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www.scca.sh.cn)“协会公告”栏目中下载。

3、本次评优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洁、杨黎佳

电 话:021-63456175转8107、8121

协会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600号23楼

邮政编码:200003

电子邮箱:sccawj@126.com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2016年度上海市交通建设行业“十佳”监理企业申报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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