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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度邯郸市建筑业企业社保统筹年终调剂的通知

来源:邯郸市建设网 2017-01-06 13:40:15

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企业:

根据《邯郸市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障费统筹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受理2016年度建筑业企业社保统筹年终调剂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剂依据及目的

依据《邯郸市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障统筹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充分利用建筑行业社保统筹调剂资金,解决困难建筑施工企业社保欠费和建筑劳务企业扩面参保资金困难问题,救济企业特困职工。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注册地在市主城区(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经济开发区)的建筑施工企业、驻市省(部)属建筑企业均可申报;

2、须为负担较重、困难较大、经营亏损、欠缴社保费的建筑施工企业;

3、须为建筑业农民工扩面、参保的建筑劳务企业;

4、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埠进市)申请特困职工救济的,不受上述范围及条件限制。

三、申请期限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请务于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17时30分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原件向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社保统筹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907室

联系电话:3125687 何 丽 苑宝钢

特此公告周知

邯郸市建设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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