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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建筑架子工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南平建设信息网 2017-01-07 11:46:16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8〕23号)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的精神,应施工企业要求,决定于2017年2月5日起在南平市延平区举办一期建筑架子工岗前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对象:建筑架子工。

2、条件:(1)男性18周岁— 55周岁,女性18周岁—50周岁;(2)身体健康无特种作业禁忌症;(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培训方式、学习报名时间和地点

1、培训方式:本着自愿参加原则,采用集中培训考核方式。

2、各施工企业于2016年1月20 日前,自行登入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http://pxzx.fjjs.gov.cn/),通过从业人员进入个人窗口报名, 未从网络报名的人员不予安排培训考试。逾期申报的人员不予受理。

各施工企业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建设培训中心培训科审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6号三楼):

(1)参加培训人员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张;

(2)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特种作业禁忌症)证明;

(3)初中以上毕业证明一份;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盖推荐单位公章;

(5)《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

3、集中培训时间为2017年2月5日起(培训时不予再报名)。

4、培训中心联系人:李美珠13599319627 、邱琦18650467261、传真:0599—8622997。

三、上课及考试地点

1、理论培训学习及理论考试地点: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七楼(延平区八一路36号)。

2、实践培训及实操考试地点:福建省南平好多多钢架工程有限公司实训基地(延平区上洋村下洋组)。

四、考核方法

1、理论考试采用开卷笔试方式,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60分为合格。

2、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8号、闽价费〔2016〕39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建筑架子工培训费及资料费610元,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培训费用在审核合格后,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转账到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账户。收款人: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开户行:工行南平城银支行;帐号:1406005009022003407。

附件: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汇总表》

3、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人员身体条件体检表》

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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