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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施复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01-07 13:58:41

各县(市、区)安监站(办),市区各相关企业、各项目部:

进入冬季以来,京津冀区域连续出现大雾及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环保部、省政府、市政府多次启动应急响应,截至目前造成工程项目连续停工一个多月的时间。经摸底调查,我市在建工程部分项目拟计划应急响应解除后继续施工。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将在近期逐渐好转。鉴于目前施工现场停工时间较长的情况和春节将至的特殊时段,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相关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拟复工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重点对消防、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跟踪处理,及时消除。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形成报告,自检报告要由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建设单位报安监办。凡未进行自检并提交报告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安监机构要重视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特点,制定可行的监管措施,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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