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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1-10 10:31:2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现将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市资函〔2016〕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及本通知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业绩核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及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含央企、省外、市域外)企业的申报业绩(附件1)核查工作,并对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负责。

二、对每项待查业绩,要指派至少2人到项目现场进行查验,如实记录核查结果,做到每项业绩有“一表(附件2)、一照片”(反映业绩特点的照片)。每项业绩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对核查结果签字确认。

三、将业绩核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省厅。

四、有关建筑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业绩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省厅将适时组织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喻沩

电 话:027-68873170

传 真:027-68873418

邮 箱:911714755@qq.com

附件:

1、分地区待核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表(略)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表.doc

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结果汇总表.doc

4、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市资函〔2016〕136号).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9日

(此件部分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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