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11月全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的通报》(闽建办筑 [2016]37号,详见省厅网站)要求,请你们认真填写《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落实:
1、表格填写对象为2016年6月23日,自国办发〔2016〕49号文印发以来正常缴纳的四类保证金,包括新建、在建和已完工的项目等;
2、保函包括银行、担保、保险机构等出具的保函,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3、请于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表格加盖公章后,传真至2937752,或邮箱:3227987963@qq.com,联系电话:2931236。
漳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保证金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