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第1批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评审。其中审查初始注册16人,同意16人,不同意 0人,审查增项注册8人,同意 8人,不同意 0人,审查延续注册21人,同意20人,不同意1人。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 10日至2017年1月 16日17点30分。
一、如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含临时)注册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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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