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2〕7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查和局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我局网站(http://www.jhjsj.gov.cn/)上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准予浙江万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资格,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12月份核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企业汇总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
2016年12月份核准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企业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核准事项 |
法定 代表人 |
核准有效期限 |
1 |
浙江万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初次核准暂定资格 |
涂伟武 |
2019.12.31 |
2 |
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重新核定暂定资格 |
夏祖兴 |
2019.12.31 |
|
浙江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初次核准暂定资格 |
丁伟 |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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