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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2017年春节前后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7-01-12 10:29:56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卫生管理整治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创造春节节日良好氛围,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的通知 》(东建质安〔2016〕19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5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继续营造文明施工良好氛围

各在建工程、特别是新建工程应进一步加强及维护好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宣传工作,及时在围墙、围栏、工棚发布创文、创卫公益宣传广告,悬挂创文、创卫宣传标语,营造文明宣传氛围。

二、认真落实,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在建工程现场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其中下列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档。施工围墙、围档的做法应符合《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的要求,临街施工工地围档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两侧的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不低于1.8米。春节期间,不开工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做好值守,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周边道路。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地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四)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春节期间应尽量避免土方开挖及外运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开挖及外运的,应按要求报城管部门审批。

(五)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口,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七)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八)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全面达标。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广泛发动建筑工地和广大建筑工人积极开展除“四害”行动,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进一步完善并维护好“四害”防治设施;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巩固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成果。

(九)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区域的建筑工地要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制定并落实防尘工作措施。建筑工地内部道路及裸露地面洒水每天不少于6次。晚上18点至24点期间,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停止土方开挖和建筑拆除作业。

(十)加强我市在建工程建筑工地运输车监督管理。在建筑工地运输车(俗称“泥头车”)进入施工工地时,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进场查验。

三、多措并举,确保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充分认识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持之以恒,不断巩固。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好现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在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及施工扬尘监管,切实维护东莞的城市文明和建筑工地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整改,狠抓落实。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本通知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或存在不符要求的情况,要及时落实整改。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隐患或存在不符要求的情况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同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实行量化扣分,确保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导,严格责任。市住建局将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展开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的,将严格扣分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jz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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