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七--九条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查,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核发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绍兴胜利分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1号),准予日排污量10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天虹花式纱线厂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2号),准予日排污量80.5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三、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松柏宾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3号),准予日排污量2.5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四、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幸运裤家服装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4号),准予日排污量3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五、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大渝火锅店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5号),准予日排污量14.4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六、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饭众面食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6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七、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猫屎咖啡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7号),准予日排污量2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八、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汤氏酒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8号),准予日排污量4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九、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私佳峰味饭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89号),准予日排污量1.87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李记望江楼小笼包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0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一、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陈小厨龙虾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1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二、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老曹早餐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2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三、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熊佬三早餐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3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四、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阮剑新火锅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4号),准予日排污量9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五、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小江烧饼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5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六、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曼尼宾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6号),准予日排污量13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七、同意核发绍兴市同心楼食品有限公司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7号),准予日排污量4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八、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万商客房有限公司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8号),准予日排污量2.45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十九、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老邹早餐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499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曾先生同乐湾烤鱼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0号),准予日排污量5.27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一、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威尼美容美发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1号),准予日排污量4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二、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一凛拉面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2号),准予日排污量4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三、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宋月小吃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3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四、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初味小吃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4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五、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志华川味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5号),准予日排污量3.19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六、同意核发绍兴市蓝天宾馆有限公司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6号),准予日排污量7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七、同意核发绍兴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7号),准予日排污量20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八、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阿霞菜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8号),准予日排污量3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二十九、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高厨咖啡美食厅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09号),准予日排污量2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三十、同意核发绍兴市越城区阿飘牛杂面馆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绍越城镇建设排字第0510号),准予日排污量1吨,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网上公示,同意核准绍兴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暂定叁级资质,现予以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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