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5>108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广东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珠海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批复》(粤建科函〔2015〕2169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珠海市2016年第四批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珠海市2016年第四批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11日
(联系人:张勇,电话:0756-225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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