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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1-13 09:53:24

各区县住建委、黄山风景区建管办、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中心城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常态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申报程序

(一)凡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必须在安全报监时报送创建计划。中心城区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报送到市建筑管理处;各区县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必须通过县级标准化的验评后由区县级住建委报送市建筑管理处。

(二)创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黄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黄建管[2015]122号)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并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围挡或围墙“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养德、志愿服务、未成年人、黄山形象广告语、身边好人事迹公益广告大于30%(拆迁地块围挡达到100%)。其中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要大于等于30%。

2、施工现场标识明显,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并符合标准。

3、工地环境整洁,围墙内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卫生死角。

4、有硬化的施工车辆进出通道和冲洗设备,进出施工车辆要有防抛洒措施,无抛洒和污染路面现象。

5、建筑工地安全制度健全并上墙悬挂。

6、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7、饮食符合卫生标准,无食用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餐具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消毒记录。

8、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防蝇防鼠设施完善,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消毒,孳生地管理到位。

9、有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和图片,有台账等。

10、有农民工使用的图书阅览室,阅览室应配备足够的图书,有供农民使用的活动室,活动室应配备羽毛球、象棋等活动器材,有农民工健康咨询室。

11、有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记录和图片。

1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13、行走30米,计算公益广告达到30%面积比例。

二、严格评审前初审

市建筑管理处将在评审前对申报的工程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发现未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组织管理的,给予告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仍达不到评审要求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直接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区县住建委要严把预审关,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县级标准化评审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对拟参加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资格确认方可申报。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组在评审时,对发现达不到评审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三、严格评审过程检查

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组将对参加评审工程的所有单体进行现场查看,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得分率达到85%(含85%)以上的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同时,评审组将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督促整改。

四、严格评审后复查

市建筑管理处安全站将不定期对已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进行复查和暗访,对降低管理标准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撤销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各区县住建委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统一和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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