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报送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湖南建设网 2017-01-13 11:16:44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125号),现就做好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和报送时间

凡2016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年报和季报),依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的规定,上报统计报表。报送时间:年报截止日期至2017年2月28日,季报为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报送方式

1.使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的企业,通过网络上报统计报表管理平台在线升级上报统计报表。

2.未使用勘察设计企业版的企业,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

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2.101.32/statreport/frmentery.aspx)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数据和汇总数据,并打印书面报表(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报送到我厅勘察设计处。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一种方式进行填报。

三、为编制全国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排序,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向我厅勘察设计处报送企业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见附件3),以及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如企业财务报表无法体现勘察设计收入,则需提供能够反映此项财务指标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应对提供的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将不列入全国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排序名单。我厅将对企业上报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实后上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各勘察设计企业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对不按规定报送的企业,根据《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湘建建〔2015〕185号及附件规定,对相关勘察设计企业的不良行为予

以通报批评,并通过“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

化平台”公示诚信信息,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统计报表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处联系。软件使用若有问题,请与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联系。

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 010—88018813。

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731—84444353 行业QQ群:80480986

附件:

1.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2.附件: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

3.附件:3.企业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财务指标申报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