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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度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来源: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1-16 14:12:33

各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局自年初以来,根据省、市、县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一系列的部署。为切实履行我局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现决定对全县有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施工企业自查时间(2017年 1月 13日至 15日);

2、县建管局考核时间(2017年 1月 16日至 20日)。

(考核名单见附件1,具体考核企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法

1、听取施工企业汇报今年以来所做的安全管理工作;

2、查看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文明施工情况;

3、查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相关安全台帐资料;

4、询问、查验施工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5、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内容

我局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际,制定了《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2)。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网络和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2、企业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科长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设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和大型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

6、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7、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和安全活动、会议记录;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登记、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执行情况;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和处理情况;

12、扬尘治理情况。

四、考核标准

本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年度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得分70分(含)-84分,年度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考核得分60分(含)-69分,年度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不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年度发生过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次考核为零分)。

五、奖惩办法

我局将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该企业列为下一年度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该企业对照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信用扣分。

六、相关要求

1、被考核企业要结合全年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考核细则内容填写自评得分,准备好年度工作总结,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对照考核细则内容全面开展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自查,对查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势态平稳。

附件:

1、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名单

2、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见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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