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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17-01-17 14:08:5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市城乡建委坚决反对并严厉打击借问题整改之机,从事各种买卖挂靠证书、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中的有关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仅限模板脚手架资质)以及各类别各等级资质有关技术负责人指标不达标问题整改日期顺延至2017年4月30日。

3、涉及各类别非最低等级资质中有关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仅限模板脚手架资质)的指标以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有关注册建造师的指标,企业可根据经营规模和施工管理实际需要自我完善,我委不做硬性指标考核。

4、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中存在有关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仅限模板脚手架资质)指标不达标问题,经过整改应达到资质标准规定的80%以上,并须书面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全达标。涉及各类别各等级资质有关技术负责人指标必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整改达标。

5、涉及建筑业统计报表、信用管理系统信息等方面问题,企业必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6、对存在问题仍未按本通知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的企业,我委将在合肥建设网公布企业名单,封锁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息,直至撤回(或建议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7、对附件名单中部分仍未领取动态监督检查意见书的企业(详见附件1),务于2017年2月27日前,凭企业介绍信,至市城乡建委建管处(阜南路友谊大厦604室)领取。逾期未领,将封锁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息。

投诉(咨询)电话:62640559、62692765、62692762。

投诉(咨询)信箱:654793839@qq.com。

以上通知内容,望企业间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1.应领取动态监督检查意见书企业名单.xls

2.关于开展2016年合肥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http://www.hfjs.gov.cn/jw_home/news_info.jsp?item_id=0202&article_id=160530028935)

3.关于明确2016年合肥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hfjs.gov.cn/jw_home/news_info.jsp?item_id=0202&article_id=161129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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