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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衢州建设信息网 2017-01-17 15:39:16

根据《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衢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燃气经营许可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7年1月23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月23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大道路169号三楼)。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2388010

附:衢州市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衢州市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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