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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1-17 16:00:24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渝安办〔2017〕4号)及万州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6〕67号)要求的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1月14日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2017年,是重庆安全生产的重要节点。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是消除永川“10.31”事故的负面影响,开创重庆安全生产新局面的重要前提。一月份,是保全国和我市、我区“两会”、春节安全的关键时期。从2015年和2016年两年一季度较大事故发生情况看,抓早、抓紧、抓细年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年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至关重要。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春节前后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2017年良好开局,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按照有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认真作好安排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区城乡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20日,在全区建筑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扎实开展此次行动,我委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 波 区城乡建委主任

副组长:何光才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大树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云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科长安管站站长

陈汉东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科长

吴宗清 区城乡建委法规科副科长

陈远贵 万州区安管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由区城乡建委副主任扬大树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科管科科长陈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

二、突出重点,深化“两防”,扎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重点盯紧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细致、认真检查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防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确保施工安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和主管部门督查检查。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影响区域人员管控,防范事故等级上升风险。一是加强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区域的人流控制引导,坚固防护保护设施;二是优化施工措施,以最低人员需求配备为标准,切实控制作业区域作业人员数量,防范事故等级上升的可能性。同一作业面按照2人和9人以下控制;吊篮内不得超过2人;施工升降机内不得超过9人。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区安管站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一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三是有无盲目赶时间,抢工期,打人海战术情况;四是是否有结合工程特点和冬季施工特点的专项方案;五是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周月”排查制度,六是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搭设、验收情况;七是监理企业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过程跟踪企业整改,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隐患整治不力,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严格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年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区安管站要严格按照“传导压力、促进落实”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务求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施工、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科学部署、跟踪督查、狠抓落实,深入施工现场明查暗访,加大大排查大整治的督办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扎实深入推进。

(三)强化执法检查。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区安管站要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按照检查诊断、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的执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击、敢于逗硬,倒逼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要果断下令停工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责任追究。在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期间,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一案双查”机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既要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施工企业及时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资料,于1月21日前报送至区安管站。区安管站及时对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于1月22日前报送至区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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