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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第十八届 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7-01-19 14:05:29

各有关单位:根据《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规定,经市住建局同意,市质安协会决定将于近期开展第十八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开始时间:2017年1月18日,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现场复查拟定于2017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对象(一)已办理备案登记且在创建过程中未被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的工程;(二)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且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工程;

三、申报资料

(一)《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见附表),一式3份;

(二)《创建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工程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书(包括所有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参建单位分包合同(或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参建单位公章;

(五)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已签字且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优良评价报告各1份,加盖评价单位公章;

(七)特色工程有关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八)建筑总平面图(工程项目由3个单位工程及以上组成时应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反映工程全貌、立面和主要部位的彩色图册及电子文档1份,内容应包含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及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质量亮点及工程获奖情况等。申报单位应对以上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于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市质安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超群,联系电话:0596-2892700,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大厦A座6层。

附表:

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doc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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