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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嘉兴建筑行业协会 2017-01-20 11:41:10

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就2017年度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时间:为了与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相衔接,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17年2月17日前送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35号东七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7年)》(见附件1)申报条件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获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

2.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嘉兴市“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3.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中因发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6.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7.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7年)。

2.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

3.嘉兴市建筑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2017年)申报表。


附件1~附件3.doc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0一七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 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工作 通知

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嘉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共印70份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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