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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开展春节及第一季度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1-22 11:55:15

遵市住建通〔2017〕1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1月1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春节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意识,全力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防治各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及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决定成立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建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黄正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陈大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跃云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

付甫刚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安站,负责指导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沟通、反馈有关信息。

三、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要全面覆盖全市在建建设工程,重点突出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保障性安居工程、校舍工程、房屋拆迁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工程的检查:

(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的传达落实情况。

(二)项目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高边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土方开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管理情况(包括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

(五)登高作业防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方面的安全防范情况;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稳固及堆载情况。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棚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七)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措施

各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各监理单位要对所监管的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拿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区春节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和措施,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督查不力,工作走过场从而引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二)落实责任,严格追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整改,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隐患台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各地住建部门和各主管单位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完毕。

(四)制定方案,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住建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措施、检查要求等,并切实开展辖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25日12:00前将月检查总结报送市质安站。联系人:李湘宁;电话:28217017;传真:28224210;邮箱:3591237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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