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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湖北建设信息网 2017-01-23 09:56:40

鄂建审示〔2017〕3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厅组织对武汉洪慈建筑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6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5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二十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498。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新申请)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延期申请)

2017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鄂建审示〔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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