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第三、四季度,我厅已陆续对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许晓玲等632人(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张燕琳等310人(名单详见附件2)、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黄建云等276人(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以集中公告。
附件:
1.许晓玲等63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张燕琳等310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黄建云等27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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