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1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报表的布置、上报、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
二、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ed.gov.cn-办事指南-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上,填报《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负责。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在网上审核完毕后,于2017年3月10日前通过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打印统计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省厅。
三、各设区市和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建立统计报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企业填报的数据应做到及时、准确,不瞒报、漏报和虚报,要特别注意计量单位不能出错,报表应经法定代表人审签后方可上报。
联系人:刘瑞金 电话/传真:079186225759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住建厅建筑监管处
邮箱:jxsjstjgc@163.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124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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