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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建设网 2017-02-06 11:12:53

桂建培〔2017〕8号

各有关单位,二级建造师: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6〕31号)和《关于公布第一批广西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桂建人〔2016〕63号)精神,为提高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缓解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学矛盾,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8日起开通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网络学习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完成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且2017年12月底前注册期满自愿要求参加网络教育的二级建造师。

二、培训学时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二级建造师在3年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各60学时培训(如有增项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每增项一个专业需另完成该专业选修课60学时培训)。本次网络学习系统提供各专业60学时必修课内容供学员自主选择,学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网络学习或集中面授其中一种方式完成相应学时,请勿重复学习。

三、网络教育时间安排

必修课网络教育学习课程播放时间安排: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请根据需要按照以上时间登录学习系统完成学习。

四、学习步骤

(一)需要学习的二级建造师可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进入“系统快速登录”点击“二级建造师必修课网络学习”图标,注册缴费后选择相应注册专业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内容(缴费后半年内需完成学习),如原来在我区“二级建造师选修课网络学习系统”或“三类人员网络学习系统”已注册学习的学员,请继续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缴费并选择课程学习,每个专业的总学时不得少于60学时。(具体操作可在登录界面下载“学员学习指南”查看)。

(二)考核方式

网上课程学习完成后方可进行考核,考试题目由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学员完成了一门课程后点击考试窗口进入考试(一门课程对应一门考试,考试时间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自由选择考试时间),考试正确率超过60%的为合格,低于60%的为不合格(一门课程对应一门考试,考试结果只显示通过或者不通过)。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进行补考且最多允许三次补考。

五、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410元/人,费用由深圳深大住建教育研究有限公司收取。费用收取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学员可选择个人自行缴费,也可以申请绑定企业由企业账户选择系统中已绑定的需要参加网络学习的学员进行集体缴费(具体操作可在登录界面下载“企业操作指南”查看),缴费成功后请在系统内认真填写开据发票的相关信息及详细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票由深圳深大住建教育研究有限公司另行快递邮寄。

六、其它事项

(一)各学员在必修课学完60学时并通过考试,由我中心审核、公布成绩后,即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由我中心颁发的《广西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证明》,该证明作为二级建造师参加续期注册时必修课继续教育的证明。

(二)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我中心网站 (http://www.gxcic.net/gxzczx/)公示公告栏“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相关问题解答”。

(三)联系方式:

学员在账号登录、网上缴费、发票寄送、学习过程、证书打印中如有疑问,请联系:18320842670,QQ:2943327217(常在线);学习成绩审核中如有疑问,请联系:0771-5595077。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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