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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2-10 10:53:32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各相关监理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12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6〕181号),按《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汇总,于2017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属监理企业直接报送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请各工程监理企业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gy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17年2月底前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三、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报表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监理企业要设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报表报送制度。按照住建部要求,对上报虚假的数据信息、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将重新核定资质。

四、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企业网上填报2016年度统计数据认真核实,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叶明鉴 王国钰

联系电话:0931-847397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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