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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2-13 11:36:44

霍质监[2017]1号

关于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消除冬期、春节停工期间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确保质量、安全有序复工,经站务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的市政、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加强对公共建筑和规模较大的开发小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开复工检查方案的制定,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质保、安保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基本建设手续办理及施工资料的管理情况。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一是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培训。凡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是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前,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是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三)越冬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越冬工程砼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现场越冬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结构外露钢筋及现场越冬存放钢筋是否锈蚀,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场或使用。

(四)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防护情况。一是加强塔吊监控系统、塔吊跨年度检测和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维保及安全性能的检查。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现象,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五是加强对安全通道、施工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深基坑开挖、大型模板施工等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有无变形、松动、倾斜现象,楼梯通道、电梯井口、塔吊、外脚手架高空动力电源线路安全防护的检查。六是加强对安全网、安全帽等防护体系的检查。七是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

(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霍山县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执行到位。

(六)施工、监理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值班记录)。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0日):

全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积极组织对各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覆盖率为100%)。

(二)、整改落实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分析及时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整改到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落实整改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监督检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5):

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站将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一公开”方式,对我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检查组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针对存在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现安全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的项目,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登陆“监管通”系统进行信用惩戒。检查情况全县通报。

五、检查要求

(一)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施工企业(含县外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书面形式)和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并上报我站备案,对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处理,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复工。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10日

报:市住建委,县安监局,县住建局。

霍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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