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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铜陵市2017年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严管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7-02-13 11:55:28

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2017年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严管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落实。

2017年2月8日

铜陵市2017年建筑施工现场扬尘

污染整治严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铜陵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机制,确保市主城区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各级管理部门对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目标考核要求。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严管行动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严管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金成进

副组长:王华中、叶迎九、何俊林、傅国平

成 员:张国和、翟光南、孙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安监站,由张国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作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扬尘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责任。

(二)建设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开工前在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三)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编制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专人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要严格执行《铜陵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防治费用使用、防治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传,组织培训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现场条幅、黑板报展示等活动让每个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扬尘污染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自查自纠,规范行为

各单位迅速开展扬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扬尘防治费用支付、使用到位,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扬尘污染的及时进行制止,进行警告教育或罚款,规范从业者行为。

(四)强化监管,严格管控

我局将在日常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1、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外地进铜总承包企业编制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作为日常扬尘防治管理的措施,将企业是否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2、严把项目报监、备案。新建工程项目办理质量、安全报监及合同备案时,安排专人到场查看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坚决不予办理相关工程建设手续。

3、在日常工程项目监管中,把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市主城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力度。开展扬尘专项检查和巡查的同时积极配合市扬尘管理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将市主城区施工现场作为监管重点,包保责任到人,重点项目和重点时段安排监督人员到工地实施驻点,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行严格管控。

5、运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手段对市主城区项目进行全天性监控,安排专人负责,发现扬尘污染违规行为,立即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每周印发《铜陵市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简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我局将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力度。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或被省、市相关管理部门扬尘污染通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陵市建设工程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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