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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2-13 14:09:10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区建筑工地将陆续开(复)工,大量务工人员将返城务工,这个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各项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复)工前工作部署

春节后开(复)工阶段,一些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大部分从业人员还处于懒散状态,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加之节后天气复杂多变,影响建筑安全施工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增加,容易发生意外。区安管站要充分认清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进入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要加强分析研判,认真疏理我区开(复)工项目特点,分析开(复)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及时了解各工程项目新进、转岗工人情况,并提出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对相关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确保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复)工,严防开(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开(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

各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针对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工人较多等特点以及开(复)工期间因抢工期忽视人员安全教育等问题,切实抓好开(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单位要对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及安全生产行为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三、立即开展开(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在开(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开(复)工条件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实施情况、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设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并组织复查,并建立节后开(复)工自查、复查以及隐患整改情况档案备查,确保开(复)工安全。

区安管站要针对节后开(复)工这一特殊时段,立即对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展开(复)工条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坚决不准予开(复)工,确保开(复)工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落实到位。

四、严格实施项目开(复)工审批工作

施工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实施全面安全自查后,要将自查结果和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开(复)工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实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查,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复核,达到开(复)工条件并在书面报告上签字同意后,准予开(复)工。未经自查、复查或自查、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工地,一律不得开(复)工。监理单位应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在开(复)工监理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施工企业开(复)工自查工作的督促和自查情况的审核,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区安管站报告。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这段时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极其敏感,切实做好这一特殊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区安管站、各工程项目部除了严格落实好上述各项工作外,还要针对开(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把保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摆在第一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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