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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北碚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2-14 11:20:00

相关科室(站)、单位: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北碚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碚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北碚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我委行政检查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在我区建筑工程领域行政检查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督管理模式。

第三条 【适用范围】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行政检查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第四条 【工作原则】“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原则。

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数据,立足检查对象分布结构等实际情况,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第五条 【工作目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检查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第六条 【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各行政检查职能科室(站)要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委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行政检查职能科室(站)“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实施步骤】包括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信息公开等。各行政检查职能科室(站)年初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抽查依据、主体、内容、人员、方式、频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适时进行更新;及时按要求将行政检查结果利用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政务大厅等信息载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操作方式】可采用摇号等随机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可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完整记录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检查完毕后,要将执法检查记录入卷归档备案。

各行政检查职能科室(站)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市场主体的3%,涉外市场主体可提高到 10%。

第九条 【结果运用】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行政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行政检查职能科室(站)按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第十条 【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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