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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福建建设年鉴》(2017)编写资料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7-02-17 10:02:09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城建档案馆,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公积金中心;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福建建设年鉴》是省厅组织编纂的综合记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情况,反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的大型年刊。为做好《福建建设年鉴》(2017)编纂工作,更好地为行业存史、为时代立鉴,现向各地征集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建设年鉴撰稿工作,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情况,按时提供编写资料(包括图片),优质完成编纂任务。

二、要按照2017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写大纲要求(见附件1)认真收集资料、撰写条目。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做到点面结合、文字简练,体现政策性、典型性和史料性。在稿件后务必署上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并请填写“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见附件2)。

三、提供文稿的同时,要提供相关重要图片照片,并在图片照片背后或下方或另纸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同时署明摄影作者或供稿单位。图片照片内容主要包括省部级领导视察调研当地建设情况,以及体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突出成就、重大获奖项目等。提供的图像要清晰、主题要突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管部门应各提供至少10张图片照片,厅各处室单位也应在提供文字稿的同时提供照片图片,城建挡案馆提供照片数量不限。

四、编写文稿及表格所采用数据,统计部门有公布的,一律以统计年报为准;统计部门没有公布的,要认真核实后采用。编写文稿要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后报送。

五、请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于2017年4月底前,将编写资料电子文稿及图片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dsun228@sina.com。同时,将纸质文稿邮寄到省住建厅年鉴编辑部(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307室)。

联系人:施德善 电话:0591-87618604 传真:0591-87614005

附件:

1.2017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写内容及要求

2.2017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闽建办综函[2017]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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