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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乡建委《深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来源:涪陵建筑业协会 2017-02-17 10:14:49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员工的岗位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到位

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安全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

(二)安全投入到位

施工企业要保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符合规定;要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三)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施工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抓好新进、转岗工人三级教育,工人培训率、合格率应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四)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应将开展项目标准化达标建设相结合,把施工现场作为标准化建设的关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安全检查项目指导清单进行检查,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安全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对一般安全隐患,企业及时组织整改排除。对一时难以整改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管控到位。

(五)制度台账建立到位

依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认真填写安全台帐。要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人员、隐患排查整改、职业健康等一系列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各种台账。

(六)应急救援到位

依法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全面教育培训工人,提高工人知晓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企业要根据自己特点,编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拟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区城乡建委加强检查督查和复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结合集中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好的企业,要抓好巩固提高;对落实差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记入诚信体系评价中扣分。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区城乡建委将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安全监督重点,同年度安全检查执法计划结合起来,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企业间观摩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其典型引路、示范引领作用。

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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