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林丹萍等64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金丽丽等13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蔡罗保等1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王建国等1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林丹萍等64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金丽丽等133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蔡罗保等1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4、王建国等1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2月8日
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请各企业及相关人员自行到当地市住建局(委)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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