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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温州市勘察设计管理网 2017-02-20 13:59:02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考中心函〔201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7日、5月13、14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对首次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审查工作(我省负责省内企业考生报考)。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

四、今年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同意、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及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1日至3月2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本人电子照片(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交费时间截至3月15日止(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新考生(含省外转入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业绩表”(附件3)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3月1日至3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业绩表”,以及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按属地原则由单位统一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附件4)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9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3月6日前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新考生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1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请考生仔细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2,以做好考前准备。

六、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作图题草图纸随试卷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按建计〔2016〕82号、浙价费〔2016〕71号收取考务费: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八、联系电话。省勘察设计执委办报考条件咨询:0571-87055123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信息修改:0571-88396764、88396765

1、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3、首次报考人员业绩登记表

4、交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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