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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评选的通知

来源: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7-02-22 11:17:05

甬建价〔2017〕 11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省造价总站《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品牌企业优秀企业评选的通知》(浙建站〔2017〕10号)精神,我处将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已备案的省外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

1、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三年(2014年1月1日前取得)且在2015、2016年内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造价咨询收入、纳税额等在同行名列前茅。  二、评选程序1、企业申报(2017年2月21日-3月15日)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资质监管系统-企业登录-完善企业相关材料(重点是企业近两年内的业绩)-选择企业评优-填写相关内容-提交-打印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我处。2、组织专家评审(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 企业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处,待原件审核完成后退回,我处将联合协会组织专家完成评审(评选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16家,其中推荐省品牌企业优秀企业8家)。3、公示与公布(2017年4月15日前)2015-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名单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省造价管理总站也将在4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推荐的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统一评定,并报省评优领导小组审定。最后评出浙江省10家工程造价咨询品牌企业和30家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参加2015-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评选的单位,应当在网上申报参评后向我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1、《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品牌企业优秀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

2、工商认定的注册(认缴)资本金,企业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与工商注册地一致)、企业取得的所有资质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执业标准指南或范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相关文件及文字说明、会员证明等;

3、企业业务操作系统、企业管理办公系统、企业数据库建设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上报的2015-2016年度二个典型工程的成果文件;

5、2015-2016年度内企业和员工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及荣誉证书(主编或参编标准的编号、名称,参加课题或者地方业务建设的证明文件,参编定额的证明文件,论文发表的期刊)。

四、其他

1、请自愿参加评优的造价咨询企业于3月15日前将所有资料上报至我处,并根据省站要求,将资料完整上报系统,截止日期后将不予增补

2、在评优工作期间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我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3、企业取得 “2015-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称号后,我处如收到其在评审期内不良行为的投诉并核查属实,将取消荣誉称号,二年内不得参加评优。

4、如在申报参评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造价处综合业务科联系。联系人:马怡 联系电话:87183232

附件

1、浙江省咨询企业评优操作手册(1).doc

2、”附件资料“操作说明.docx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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