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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徐州人事考试网 2017-02-23 09:57:2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会同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照片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2月22日9:00-3月3日23:00(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3月6日-7日(9:00-11:3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6日9:00-3月13日23: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资格初审地点: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满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盖章,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四)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9:00-3月3日23:00(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月23日9:00-3月13日23: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五)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环境保护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应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及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及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于3月下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七)5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对报考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限、工作单位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市职称办):(0516)85798231、85798098。

(九)照片上传、网上支付、报名信息填写等问题请咨询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516)80800320、85608529。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

1.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1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工 作 计 划


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2月22日-3月3日

组织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3月6日-7日

现场资格初审

3月13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3月下旬

进行报考资格终审

5月12-18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月20日

上午

9∶00 - 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 - 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上午

9∶00 - 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 - 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附件2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

生态学

生态学

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学

生物化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大气科学

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大气科学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规划与利用

环保部认可的其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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