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威海建筑业网 2017-02-23 10:14:57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就做好2017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节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和2016年已停工且暂时不复工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工作原则

统一标准要求、企业自查整改、属地管理验收、市级检查督办。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现场消防、临边防护、临建设施等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检查施工围挡、道路硬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及建筑垃圾堆放清运等扬尘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以上检查内容见通知附件《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各分项。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7年2月中旬起,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见附表2)逐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形成自查档案。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参建各方组织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复工审批表》(见附表1)报工程属地建管机构进行复查。

(二)排查检查。各区市建管机构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节后复工检查方案。按照《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见附表2)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项目部的自查自纠情况,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根据检查情况填报《复工前安全检查汇总表》(见附表3),并形成复工检查档案。在此基础上,各区市要组织对继续停工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严格落实现场门卫制度,现场围挡要安全整洁,防止无关人员进出造成安全隐患;现场脚手架安全防护到位;电气设备维护达到安全标准。项目未经属地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不得施工作业,并填报《长期停工工程情况检查表》(见附表4)。

(三)督导检查。市建管处将于3月上旬组织节后复工督查工作。在各区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调阅各区市建管机构复工排查档案,并随机抽取部分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四)总结通报。复工检查结束后,市建管处将对全市复工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级建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春节后复工检查。并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预防能力,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表1.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

附表2.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

附表3.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汇总表

附表4.长期停工工程情况检查表

2017年2月17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