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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组织第44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7-02-23 11:37:23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组织第44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建安监字〔2017〕3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市定于2017年2月27日至3月24日受理第44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人员类别: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2、 考试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1:00(如果有变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申报审核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2017年度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登记表(见附表);

4、报考主要负责人。

1)、(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最高行政负责人(包括分管领导)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项目负责人。

1)、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原件与复印件,

2)、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毕业证书为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证书或初级以上职称证(含技术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的工程管理年限必需三年以上。其职称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应是本企业资质类别的相关专业,毕业年限要求三年以上;

7、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档案袋一个装资料

三、报名资料装订要求

1、第一部分:(装订成册)

主要负责人的汇总表后附个人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项目负责人的汇总表后附个人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专职安全员的汇总表后附个人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2、第二部分:(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名人员2017年度安全生产教育情况证明(见附表);

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全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集中在一起。

四、考试报名

1、拟参加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sdjs.gov.cn/),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填写考试报名相关申请数据,打印《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连同相关资料报济南市考核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核发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准考证。

2、考试范围:考试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等知识,建议选用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土建综合安全技术》、《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等四本教材进行学习准备,可参考每章课后习题,按照标注的不同类别人员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进行练习,其中,C类人员不分C1、C2。教材在《济南市安培职业培训学校》(电话85982200、87037818)《山东物业管理专修学院》(电话81850600、88510581)有售。

3、“三类人员”证书未按时复审过期失效的,需重新报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报名前,先进行证书延期复审程序,延期申请表中的企业审查意见栏填写“证书脱审、重新考核”。复审资料上报通过后才能报名。在全省统一考试前,市考核小组在山东物业管理专修学院及济南市安培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准予参加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的,办理证书延期手续。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原证书自动失效并由省安监站予以注销。

4、已考取C证的人员,如需报名考取B证,应先提交证书注销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交由考核小组审批通过并系统注销成功后,方可参加本次考试报名。系统注销需几天时间,请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办理证书注销事宜。

5、曾参加 “三类人员”考试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本次考试,应重新提供全套报名资料。

6、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档案大厦1111房间(燕山立交桥西南角),咨询电话:61378779。

7、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不需带任何证件)

8、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9、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两周后登陆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成绩,并登陆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网站(www.jnsgcjdz.cn)查看上报“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表”的通知。

10、未按通知规定时间上报“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表”的考试合格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书。望各相关企业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及时上网查看通知。

附件:44批考试2017年度企业安全教育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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