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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2-24 10:21:32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11号)和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7〕1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认识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重点针对节后开(复)工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到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

二、全面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1月11日、2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抓好“五项”排查内容,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重点排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确保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二是重点排查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起重吊装、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等“危大工程”,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三是重点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作业平台坠落、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四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预防触电事故;五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地下暗挖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部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安全把关,确保开复工平稳有序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工程参建各方要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建〔2017〕54号)要求,认真落实开(复)工各项安全措施,严把责任落实关、人员到位关、人员培训关、隐患排查关等“四个安全关”,严防开(复)工期间发生事故。同时,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制定严密的项目开(复)工工作方案,严格实施项目开(复)工审批程序后方可开(复)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凡在开(复)工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重视极端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防范事故于未然。全国“两会”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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