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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通州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苏建筑科技网 2017-02-24 11:32:28

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通州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通州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

南通市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2月23日

通州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宣贯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根据我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重点,特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进一步提升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宣贯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及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3、 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四、宣贯方式

(一)借助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进行宣贯。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南通市通州区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经局委托,扎实开展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年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

(二)借助“安全生产月”、“安全大宣讲六进”等主题活动进行宣贯。利用“6·16”安全生产咨询日、“12·4”法制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图片展览、发放资料、播放安全主题电影,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提高学法的实效性。局将继续开展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大宣讲六进”活动,深入建筑工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消防应急救护知识等的宣讲

(三)借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行宣贯。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的宣贯相结合,实行全过程的说法说理,将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到每个企业、相关违法行为人,既讲清法律依据,又讲明法理、事理、情理,真正达到以案普法的目的。

(四)借助送法到企业、送法到职工等活动进行宣贯。局将免费发放《建筑职工职业道德·安全生产与维权》、《建筑工人安全操作基本读本》、安全生产扑克牌等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企业、送给职工。

(五)借助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宣贯。区安委会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开辟宣传专栏,播放专题片、案例剖析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开发网上学法课堂。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收看和学习。

五、实施步骤

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从今年1月份开始,到 12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宣传贯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2月)

研究制定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准备相应的宣传资料并动员部署。

(二)宣传贯彻阶段(2017年3月—11月)

根据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微信、手机报、网络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咨询、培训、知识考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走进单位、企业和职工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把握宣传活动时间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和上报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宣贯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全员的安全理念中,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落实到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努力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注重宣传效果。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在全面宣贯的同时,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使全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律意识显著提高、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得到依法解决。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将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常抓不懈。切实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依法自治、职工全员参与、社会全面监督的机制。

(四)强化督促指导。局将加强对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及早部署、按时推进,扎扎实实推进法律法规宣贯得到真正落实,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2017年2月24日前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方案报局工程管理科, 2017年12月15日前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总结报送局工程管理科。联系人:季东晓;联系电话:0513-86522274;邮箱: 1012766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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