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行业建筑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湘建人教函[2015]185号)及《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机构工作实施流程》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17年度建筑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的范围
(一)培训和考核的工种
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油漆工、测量放线工、电工、焊工、信号司索工等相关工种。
(二)培训和考核的对象
1.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从事建筑行业技术工种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
2.建筑施工现场一线工人以及自愿参加建筑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考核的其他人员。
二、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的级别
职业技能考核等级:初级工、中级工。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的;
2.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职业﹙工种﹚工作;
3.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八年以上的。
四、申报程序
分个人报名或单位统一报名两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 填写附表一《湖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申请表》,并一式二份;
(三)填写附表二《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报名汇总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QQ邮箱:249812646@qq.com。
五、收费标准:200元/人
六、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随时接受报名。
2、培训和考核时间:原则上每季度的第3个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与发证
(一)按照原建设部颁布的《建设职业技能标准》和市住建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凡进行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并学完规定课时的人员,方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考核。
(三)参加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住建部统一印制编号的市培训机构盖章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八、联系人:
雷亚明,联系电话:6370875 QQ:249812646
永州市城乡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