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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2-20 14:04:38

遵市住建通〔2017〕40号

各县(区、市)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7﹞30号),我市有4家一级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报送2016年度统计报表,严重影响了我省建筑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组织辖区企业贯彻落实相应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按照统计制度上报统计数据是企业应尽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统计人员负责每月网上报送建筑业月度快速调查报表。

二、认真做好2017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建筑业企业要认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计﹝2015﹞765号)要求,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数据上报工作。企业应于每月20日前登录系统填报上月数据,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和数据质量。

三、及时开展2016年度数据补报。相关未上报报表的4家一级建筑业企业于2017年2月27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http://219.142.101.149/cein_mb/Defau1t.aspx)完成相应报表数据补录上报,如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补报的,我局将上报省厅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全国发布。

联系人:徐江;联系电话及传真:23119521

附件下载:1.遵市住建通【2017】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