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要求,我厅对近期受理的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sjs.com.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该申报企业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31-4609731 邮 编: 730030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2017年2月23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资质 内容 |
审查意见 |
1 |
庆阳鑫圆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 |
拟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 |
2 |
庆阳鑫圆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引调水)丙级 |
拟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隧道、单孔跨径大于20米的桥梁工程除外);拟不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及部分主导专业人员个人业绩不符合要求,部分人员在其他单位从业;2、部分人员证件资料存疑。) |
3 |
静宁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丙级 |
拟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及部分主导专业人员个人业绩不符合要求,有1名技术人员学历为中专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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