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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7年泰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3-01 11:02:41

泰建工〔2017〕21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农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江苏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筑业会议要求,根据省住建厅《2017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市建工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现将《2017年泰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2月21日

2017年泰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推进泰州市建筑业转型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并相比“十二五”期间平均数有一定幅度下降。

2、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全覆盖,整治效果明显改善,工地达标率超过90%,其中规模以上工地车辆自动冲洗率达95%以上。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6〕444号) “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2017年全年作为强化落实阶段,企业要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 抽查的必查项目。

(二)严控重大危险源。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抓紧抓实抓好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工作。把预防坍塌与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相结合,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抓好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等,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各类高处施工平台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

(三)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加强施工企业高处坠落风险控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防止带病作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

(四)加强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分包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项目和施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并加强安全监管、源头管控,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同时,还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倒追查”。

(五)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抓好施工企业在春季复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和冬季消防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六)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施工企业扬尘防治责任,重点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祼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环节,确保扬尘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步骤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春节后复工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专项整治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机构、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和联络员(请在3月中旬将本地区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和联络员报送我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一必须五到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6〕444号)文件要求,2017年全年是强化落实阶段,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责任清单(检查表)》(苏建质安〔2016〕444号文件附件3),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不间断的普查,普查企业率要达100%,指导企业细查实改,要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狠抓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和重点时段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差别化管理,对重点企业标本兼治。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在每个整治阶段最后一周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附表10)报送市建工局,在12月20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建工局。

附件:专项整治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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