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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建局转发《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通知》的通知

来源:濮阳市建设网 2017-03-06 13:55:5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73号)(以下简称《2016定额》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必须依据我省《2016定额》及相应的计价规定编制控制价。

二、按《2016定额》计价的建设项目,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调整方法,按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2016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豫建标定〔2016〕40号)中的规定执行。

三、《2016定额》未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调整按合同约定方法或参照省定额站发布的办法调整。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定额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时,不计入报价,招标后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核算,列入合同价。

五、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清单计价、一般计税方法):见附表。

附件:

1、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rar

2、豫建设标〔2016〕73号.rar

3、豫建标定〔2016〕40号.rar

2017年2月28日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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