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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建筑施工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3-06 14:05:41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陆续复工,为做好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在工地复工前组织工程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各分包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节后复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详细地布置,进一步明确建设各方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自查力度,确保工地安全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及扬尘防治工作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单位、各项目部要结合班前班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中重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复工后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其安全操作行为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将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此类工程在复工前,各单位应按照“网格化”、“差异化”原则实施管理,实施登记销号,安排专人重点管理,严格落实方案的编、审、批、论证和方案的实施、验收及公示各个环节,健全监管档案,切实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

(三)继续做好季节性安全防控管理。要继续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做好防冻、防滑、防中毒等预防及应急准备工作,突出抓好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工人宿舍、食堂、仓库的消防管理,检查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畅通以及易燃易爆物存放等有关情况,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的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查,重点对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市建工局将对全市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各项目的生产岗前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管理人员到位、参建各方责任履行、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的消除。

(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抓好扬尘防治工作。春季大风,易产生扬尘,各施工单位按照我市“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公示牌、场地封闭、主干道硬化、防尘降尘、场地排水、必要绿化措施、施工现场监控和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设置等相关工作;整治更换现场围挡,建筑工地的临街围挡上的宣传公益版面不应小于30%;工地设有食堂的要按照要求继续做好病媒防治和“除四害”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三、加强监管,确保责任和措施双到位

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到“隐患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或连续两次被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的,将严格按照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个人执业资格证的处理。严格落实复工前报告制度。各工程项目复工前,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节后复工自查情况及《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检查表》(见附件)于复工前3天报送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安监站后方可开工。

附件:建筑施工春季复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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