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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益阳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厅 2017-03-07 10:06:10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市质安监站: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吸取涟源市祖保煤矿“2.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抓好节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我局定于2017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以节后复工为重点的第一季度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责任主体节后复工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是否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严厉查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未对项目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未经复工申请擅自复工以及监督机构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予以复工的行为。

(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情况。检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情况。严厉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三)检查质量常见问题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基本保证条件到位情况。严厉查处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方案编制与审查、施工图或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试块留置及管理、进场检验、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等质量安全基本保证条件不具备而擅自复工的行为。

(四)检查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检查施工工地出口是否按规定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是否进行地面硬化,扰动的堆土及未外运的建筑垃圾是否覆盖和渣土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等情况。

(五)关于《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益建发[2016]121号)和《关于开展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益建发[2016]13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六)2016年第四季度督查项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抽查项目。按照“双随机”方式通过网上平台、巡查随机抽取确定1-2个在建工程项目,督查项目纳入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抽查符合率范围。

(二)监督规范化比对考核同步进行。督查组在对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和质量、安全状况及市场行为等进行督查的同时,将结合监督规范化考核的要求,对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现场比对考核。

(三)反馈意见。检查完毕后向受查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四)跟踪督办。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五)督查通报。根据实地督查情况,下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两会两节”和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益建发〔2017〕5号)要求,认真部署和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前的自查自纠,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监督人员现场检查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各监督机构要结合节后复工审查工作,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对受监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工作及录入情况将作为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重点内容。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局2月27日前上报一名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0737—4203635

邮 箱:3385226535@qq.com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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