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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 岗位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3-09 15:07:04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及专业人员考核评价核发全国统一证书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工作,确保岗位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培训质量提高和专业人员素质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岗位

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预算员、装饰预算员、设备安装预算员、市政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劳务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城建档案员)及标准员20个岗位。

二、考试模式

(一)2017年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的考试模式,专业人员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其中建设类“双证制”院校大专(高职)及以上等级在校生免考“专业知识”科目。

(二)2017年专业人员统考将逐步由笔试向信息化考试转化,并在2017年底全面推行信息化考试,岗位实现全覆盖。

(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信息化考试两科合计时间为150分钟。考试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4种,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四)考试大纲见《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专业人员考试大纲》(渝建〔2015〕457号,请在市城乡建委网站www.ccc.gov.cn“科技教育”栏目下载)。

(五)考试成绩原则上按100分制60分划定合格线,单科成绩保留一年,每个岗位的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考试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社会考生:从事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与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一定建筑类相关专业知识,年龄不低于2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二)建设类“双证制”院校在校生:拟从事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与管理工作的建设类“双证制”院校在校学生,修满相关课程学分,可报考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的岗位。

四、考试时间

(一)主城共设三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7年5月13、14日,9月9、10日,12月2、3日,分上下午进行。

(二)区县共设三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7年6月3、4日,9月16、17日,12月9、10日。

(三)建设“双证制”院校共设二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7年5月20、21日,11月25、26日,分上下午进行。

五、统考报名

(一)各报考点(详见附件)在重庆市建设岗位教育培训管理系统(gwpx.ccc.gov.cn)集中报名时间为:

1.主城:2017年4月3日~7日;7月31日~8月4日;10月30日~11月3日。

2.区县:2017年4月17日~21日;8月7日~11日;11月6日~11月10日。

3.建设类“双证制”院校:2017年4月10日~14日;10月23日~27日。

(二)考生报名。根据考试时间和报考点集中报名时间安排,考生应提前报名。建设类“双证制”院校考生在本校报名,社会考生可通过区县城乡建委或社会代报考点报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考生,除按上述方式报名外,可直接在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社会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张1寸登记照片。

2.建设类“双证制”院校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两张1寸登记照片(由所在院校保存,用于办理证书和存档),以及本人学籍证明,即学信网上学籍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图片统一为jpg格式,重命名统一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个人报名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重庆市建设岗位教育培训管理系统(gwpx.c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区县城乡建委、报考点或建设类“双证制”院校报考的考生,由报名单位统一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核查

(一)主城区社会考生资格由各代报考点审查,远郊区县考生资格由区县城乡建委审查,经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登录系统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证明材料交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二)建设类“双证制”院校考生资格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经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核查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七、考场设置

(一)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场。建立考场和监考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实行考场主任负责制。

(二)市城乡建委将向各考场派遣现场督考员,对各考场布置、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主城区社会考生笔试考场安排由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统一制定计划,报市城乡建委审定后设置;远郊区县考场,由所在区县城乡建委提出计划,报市城乡建委审定后设置;建设类“双证制”院校笔试统一在考生本校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要认真抓好全年考试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统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考场安排及考试阅卷等具体事宜;各考场要认真做好统考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城乡建委及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的相关要求,强化考风考纪,落实应急处置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进行。坚持属地化报名、考试原则,远郊区县考场主要承担本辖区内企业及个人报考,若外地企业在当地承揽工程项目,为方便考生,由考场所在区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报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备案后,组织考生报名。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双证制”院校考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每位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严肃考风考纪。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考场未按要求组织考试考务工作,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或安全事故等,市城乡建委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考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试卷管理。对违反试卷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6555276。

附:2017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报名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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