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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和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3-11 09:40:39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行业发展需要,提高我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水平,培养高素质新兴产业工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和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机构的通知》(内建人〔2017〕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着自愿原则,自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三、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和科技教育科初审。

联系电话:5220634

电子邮箱:btjwkjk@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和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机构的通知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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