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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3-11 13:57:16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改革步伐,树立标准权威,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10日在南宁市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交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

请参会人员于3月9日下午15:00—17:30到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三、参会人员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一名,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分管领导;

(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人,凭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人;

(三)广西建工集团及建工集团一建、二建、三建、四建、五建,广西冶金建设公司、中建三局广西分公司、中建八局广西分公司及部分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甲级设计院技术负责人,各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及部分高校BIM技术负责人,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人。

(四)厅人教处、计财处、规划处、设计处、建管处、城建处、科技处负责人,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负责通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派员参会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

(二)与会代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三)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康勇,郑玉洁;

联系电话:0771—2260357, 0771—2260359;

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2017年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7年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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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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